(1)如果多个类共享数据而非行为,应该创建这些类可以包含的共用对象。
(2)如果多个类共享行为而非数据,应该让它们从共同的基类继承而来,并在基类里定义共用的子程序。
(3)如果多个类既共享行为又共享数据,应该让它们从共同的基类继承而来,并在基类里定义共用的数据和子程序。
(4)当你想由基类控制接口时,使用继承;当你想自己控制接口时,使用包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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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如果多个类共享数据而非行为,应该创建这些类可以包含的共用对象。
(2)如果多个类共享行为而非数据,应该让它们从共同的基类继承而来,并在基类里定义共用的子程序。
(3)如果多个类既共享行为又共享数据,应该让它们从共同的基类继承而来,并在基类里定义共用的数据和子程序。
(4)当你想由基类控制接口时,使用继承;当你想自己控制接口时,使用包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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